一.邀请方需要提供的材料
01.标准斯方公司或机构的邀请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,并由斯洛文尼亚公证处机构公证方有效!!
二.国内需要提供的材料
01.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一张并由本人用中文签字
02.有效护照及在签证有效期后90天仍有效,护照至少留一页空白
03.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一张
04.两张标准护照近照(35mm*45mm)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:
A.标准护照照片大小
B.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(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)
C.彩色照片,背景为谈色
D.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,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
E.照片须为免冠,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
照片若与如上要求不符将被拒收,可能会导致申请签证手续的延误
05.中方公司获单位正式英文介绍信原件,内容包含如下:
A.地址
B.电话/传真号码
C.申请人的职务和收入状况
D.预期商务访问的目的
E.签名(签发人的姓名和职务)和盖章
06.相关医疗补偿保险须在斯洛文尼亚旅行期间有效(期限:在整个停留期间有效,金额,至少三万欧元,内容:须包含紧急医疗,回国就医及如因病变身故遣送尸体回国的相关费用)需要提供英文原件保险,证明信和复印件一份。
07.中英文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
08.其他国家公民应提供有效的在华居留许可及复印件
09.往返机票预订单的复印件
注意事项!
请注意如有需要签证官有权通知补充其他资料和提供信息,使馆有可能通知补充其他材料/信息或进行面试,在接受所有必要文件/补充文件后,签证受理时间通常为十个工作日,大使馆建议申请人提前至少十四天来使馆申请签证
提供以上材料并不意味着可以获得签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