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国外邀请方应提交以下材料:
01.卢方单位的邀请函,并注明:
A.预计逗留的期间
B.逗留的目的和行程安排
02.经济担保(在邀请函或担保书,或以其它形式写明)
二.国内申请人所要提供的材料:
01.护照,并且在签证有效期后仍三个月有效,外加护照有效页复印件一份(A4纸)
02.用英文或法文大写字母填写的短期申请表2份(字迹必须工整清晰)表格无需钉在一起
03.三张免冠白底彩照(宽35mm*40mm,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尺寸拍照)
04.中国雇主的正式介绍信(注明地址,电话/传真号,申请者的职务,访问目的及回国担保并翻译为英文或法文)
05.副本营业执照原件并留下其复印件一份和译文一份
06.由邀请方或雇主出具的已购买境外申根国家的英文医疗保险证明,(保险费用包括:医疗紧急救治费用,医院治疗费用,运送回本国的费用,人民币保险额相当于3万欧元,该保险费可以待使馆通知获准签证后出示)
07.一旦获得签证同意,若使馆要求出示中卢往返机票(往返日期必须得到确认)请在机票上注明:不许转让,不许更改行程,不许补偿,即英文的:non-end,non-rer,non-refund,如果机票不符合上述要求,使馆有权拒签
08.使馆可以要求提供额外材料,也有权要求经翻译材料
注:此类申请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来本馆申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