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国外邀请方应提交以下材料;
01、 也门邀请单位到也门内务部办理的邀请函,需从也门当地传真至也门驻华使馆,使馆传真号:010-6532.4305;(接受传真件)
二、国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;
01、 有效期至少六个月的护照原件
02、 照片2寸白底彩色3张
03、 身份证复印件
04、 申请表格(一式两份!!!)(我单位负责填写)
05、 营业执照复副本副印件加盖公章
06、 单位介绍信(我单位可以提供模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