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国外邀请方应提以供以下材料:
01. 利比亚邀请方发来的返签号;(由邀请方到移民局办理返签手续,并把返签号码传真到中方申请人).
二、国内申请人应该提供以下材料:
01. 有限期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;
02. 填妥的一张绿色签证申请表(不可复印);(我单位负责填写)
03. 中方公司英文派遣信原件(需用公司抬头纸并加盖公章及签字)一份;(我单位提供模板)
04.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及复印件一份;(到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)
05. 两张两寸的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;
06. 注意:不能持有以色列护照或以色列签证(有效的或过期的)。
三、注意事项:
01. 正常是5-7个工作日,加急有可能当天得到签证,需要缴纳600元的加急费。
02. 一般是有效期45天,停留期是30天;(以签证官最终签发的时间为准)